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準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文明行為規范,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其中,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或者嬉鬧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借以提升市民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
關于“低頭族”的相關條例出臺,很容易引起爭議。此前就有人認為“低頭玩手機”開罰單欠妥,因為“玩手機”屬私人行為,不應受到控制。誠然,手機作為私人物品,個人使用固然屬于私人行為。然而,在公路、斑馬線等公共空間“玩手機”,就存在商榷的必要。如果個人在車水馬龍的路上,“自私地”看手機,造成他人的不便,甚至可能導致交通事故,那么對其“開罰單”就合情合理了。
近年來,“低頭族”成為不少人的生活標簽,并漸漸從一個新鮮代名詞演變為一種社會普遍現象,也催生出不少隱患。而這些隱患,一方面是對個人身體健康產生的負面影響,如長期低頭對頸椎、眼睛等可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另一方面是在公共領域中,“低頭族”數量日益增多,隨之而來的是社會問題的“水漲船高”,首當其沖便是交通安全問題。
翻翻報道,因低頭看手機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不僅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可能導致交通事故,方向盤上的低頭族更危險。這些事故的發生,往往就是因為人們習慣性地低下了頭,視線在屏幕中停留了一兩秒鐘。不要小看這一兩秒,當車速到達40km/h,一秒鐘就是11米多的距離,而這恰恰是不少斑馬線之間的距離;一秒鐘,在手機屏幕上最多是一劃而過,但若面臨突發情況,一秒鐘能讓我們做出最及時的應急反應。一秒鐘也許會致命,卻也能救命。
其實,為“低頭族”開罰單,罰款從來不是目的,而是要達到一種警示作用。通過處罰懲戒手段,讓“低頭族”形成有效的條件反射之余,更希望他們能意識到“一秒鐘”的重要性。(陳文杰)
(責任編輯 :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