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街綠燈時長應滿足等候過街行人安全一次過街的需求,過街行人的等候時長不宜大于90秒。由北京市規自委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環境規劃設計標準》將于2021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綠燈“變臉”快,行人連跑帶顛來不及過街,是困擾行人的一大難題。綠燈時長能不能延長一些,讓行人能夠從容過街呢?記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標準提出,行人過街信號燈的綠燈時長應滿足等候過街行人安全一次過街。不僅如此,標準還對“遲遲不變綠的紅燈”進行了規定,要求“過街行人的等候時長不宜大于90秒”。
當穿越車行道的人行橫道長度大于16米時,應在分隔帶或道路中心線附近的人行橫道處設置行人二次過街安全島。
另外,傳統立體人行過街設施基本上沒有電梯和電動扶梯,給部分市民出行帶來極大不便,特別是坐輪椅的殘疾人無法依靠自己的能力過街。新標準提出,快速路主路、鐵路、全封閉地面軌道交通的立體過街設施應設置電動直梯,過街行人流量大的應加設電動扶梯。其他城市道路的立體過街設施應同步設置電動扶梯和電動直梯。
記者 張楠
(責任編輯 :葉瑋)